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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分管理及实施办法 (试行)

发表时间:2023-02-27 09:30

第一条 为了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突出职业、综合培养、个性发展、顽强卓越”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职业化、自主化、个性化发展,结合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实际,制定《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分管理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 第二课堂活动是大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新观念、增强自主发展动力的有效载体。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第三条 《办法》是学院深化学生成绩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从2016级学生开始,学生必须完成《办法》规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成绩单”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第二课堂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2015级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但成绩不装入档案,仅作为评优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四条 《办法》所涉及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主要涵盖思想政治、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化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七个方面。

1)“思想政治”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学习经历,学生参加思想引领类的主题活动经历,参加反映院特色的“长白山红色实践教育”、“长白山大讲堂”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岗位见习、就业实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各类助残支教、社区服务、公益劳动、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取得的技术专利等。

5)“文化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的经历,包括参加各种文化讲座、艺术鉴赏、各级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等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社会工作”模块主要记载在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技能培训”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五条 《办法》要求学生在毕业前第二课堂成绩单必须达到60学分方能毕业。

《办法》同时规定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必须达到80分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才能具备推优入党的资格。

第六条 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团委、学生处、教务处、思政部、就业指导中心、宣传部、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为了更有效推进课题研究工作,学院成立“二课工作处”,由专人负责

“二课工作处”负责研究工作的宏观设计指导和整体推进实施;负责实施进程数据的记录和原始材料的搜集积累;工作处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学分终审、认定及“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形成。

科研处负责组织课题组成员为“二课”工作的运行提供理论支撑和理论指导;负责及时跟进督导“二课”工作的实施,发现并解决问题;负责汇总研究资料,总结经验认识,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各系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5-7人组成),组长由各系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管干事(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和学分初审认定工作。

第七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采取百分制。要求从思想政治、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七个模块内容中至少六个中获得学分,必修课必须修满相应学分。学分计算过程中,同一模块栏目下课程多修习只计算权重分值;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科技发明、专利等将按照《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加分项目附则》另行加分。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以学期为审核、上报时间单位,“二课工作处”为“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最终审核部门

第九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依托团中央研究中心开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实时网上认证管理。申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学生每年九月开学后两周内登陆《到梦空间》,上网打印各自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成绩单,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各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各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按照《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计算表》审核各项学分,根据文件精神确定最后的学分,系审核结果经统一公示后报二课工作存档。

不能在系统上发布、认证和记录的活动,开展活动课程的部门和教师要做好学生参与记录和结果评价。

第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原则上需在第个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个学期可以查缺补漏。每年4月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工作,各系工作组按照规定开展学分和总体学分认定工作,修满“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学生名单及“第二课堂成绩单”报送院二课工作处二课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累计获得相应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认定“第二课堂成绩单”并装入档案袋。

第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申请“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由学院“二课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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